蓄電池搬運車以蓄電池為動力源,以電機為動力,通過齒輪傳動驅(qū)動車輛行走。叉子的升降取決于直流電機和液壓傳動,以促進叉子和貨物的升降。蓄電池搬運車的使用和維護:
1.為了保證電池的使用壽命,所有投入使用的電池都應充電;充電不足的電池不能使用。在使用過程中,應密切注意放電程度。嚴禁過度放電——即電壓降至1.7V/(總電壓降至1.7V×12=20.4V),電解液密度降至1.17時停止放電,及時充電;不要長時間擱置。在使用過程中經(jīng)常需要的補充電稱為普通充電。
2.普通充電:普通充電電流按第一階段電流為30A,第二階段電流為15A。充電方法與初始充電相同。充電時間約為130~140%。
3.正常使用的電池應避免過充電,但在以下情況下,電池必須適度過充電,即均衡充電。
A.電池組中的落后電池是指在充放電過程中電壓值低于其他電池的電池和因故障而維修的電池。(落后電池的正負極應與直流電源的正負極分別連接)
b.正常使用的電池每2~3個月均衡充電一次。
c.長期未使用的電池在使用前應均衡充電。
4.均衡充電:
A.用4A電流充電。
b.充電電壓達到31.2V(12×2.6V=31.2V),當電液中有氣泡時,減半電流(即2A)繼續(xù)充電。
c.停止充電0.5小時,然后用1A電流充電1小時。
D.停止充電0.5小時后,用1A電流充電1小時。
e.按d條重復幾次,直到充電機關閉,電池內(nèi)出現(xiàn)氣泡。